立志写遍所有狗血梗。

【均皓】前度•双城记

01

香港:

我叫陈均平,香港人。大家都叫我阿平,现在是个制片人。

 

我的女朋友叫阿诗,是我在牙科医院碰见的。

那天,我突然想要洗牙就去了公司附近的牙科医院。我跟她讲我想洗牙,她笑着说先生你的牙很白不用洗。我看着她,说我是为了见你才来的。于是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我们一起住在我租来的房子里。她负责打扫,我负责弄乱。她不喜欢吃夜宵,生活规律。而我喜欢在深夜煮一碗面,再加个蛋。

 

香港的生活什么都快,工作快,购物快,拍拖也是。见面快,上床快,恋爱快,不知道爱上一个人是不是也这么快。我坐在车里往外看的时侯总觉的这个城市被人按了快进。说给阿诗听,阿诗会笑我多愁善感。我就会同她讲,有你在我还多愁善感什么。她开车的手都乐的抖。

 

我们也不是一直都这么好的。她喜欢问我关于以前的女朋友的事情。我会搬着指头数给她听:“呐,你前面的是monica,再前面的是jessica,嗯,Jessica的前面呢是Rebecca。”

“那再前面的呢”

“再前面?我不记得了。”

“你是真不记得,还是假不记得阿?”

“真不记得啰。”

“那你那些什么ca的记得那么清楚。”

“那我再好好想想。”

“哎呀,不准再想了。

阿诗会在这个时候凑上来吻我,这个话题也没有了继续必要。解她扣子的时候她还会再叮嘱我不要再想,我只好加快动作当作什么都没有听到。

她算是我交往时间最长的女朋友。她很乖,从来都不问我到底爱不爱她,她只问我会不会同她分手,我说我舍不得同你分开啊。她听完笑的很开心,把我的手更紧的攥在她手里。也许这就是香港的爱情,我们都不知道会何时结束,毕竟一切都太快了。

 

我喜欢做模型,每做完一个都舍不得丢掉,把它们全部都摆在书房里。还有以前画过的画,打过的草稿,和已经没有了对象的充电器。阿诗甚至找出了一本厚厚医学书,她问:“阿平,你怎么会有医学书阿。”

“哦,那是个老朋友忘在我这的。”

“林?”

“什么林?”

“你看阿,这里有他的名字。”

我走过去,尽量避免看到任何一个字,合上书,硬塞进了书柜里。

“不用还给他嘛?”

“不用,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系了。”

 

后来阿诗再没有问过我关于那本书的问题,虽然我在她眼里看到了怀疑。她照旧送我上下班,抱怨我把房子弄脏也不管,我会趁势抱起她,让她在我怀里尖叫。我承诺她下次一定会洗碗,她答应我以后不干涉我吃夜宵的事情。我跟她打赌这回一定考上驾照,她说没关系。我盯着阿诗的眼睛,看着它们一点点变红,抚上手,阿诗低头把脸埋在我胸前,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反倒是她紧紧抱住我,一声一声的说着没关系,没关系的。

 

我是陈均平,香港人,这个城市里的721万分之一。

 

 

北京:

我叫林皓,北京人,目前是一名医生。

 

从一个累的狗都不愿搭理的小实习生变成每天朝九晚五的林医生的过程比想象要中快很多。仿佛才一眨眼我就从外面跳到了里面,从异地回到了家乡,从白雾袅袅的汤粉摊回到了包子铺。没有人再斜眼看你,也没有人再用你听不懂的话嘲笑你,终于可以准点下班,顺便调戏调戏值班护士。可偶尔,还是会忘记眼前已是干燥如夕的北京。

身上久久不散的那只属于南方的潮气,和窗外的风沙格格不入。我分明记得以前是不喜欢这里的。至于为什么以前不喜欢,我已经不记得,也不想去记得了。

因为,今天是我向女朋友求婚的日子。

 

我的女朋友叫文静,人如其名。

她是母亲替我选的。母亲跟我说她从第一眼看到这个女孩子时,就喜欢她,觉得她是不可多得的会过日子的女孩。

我不置可否。

母亲总是喜欢以适不适合过日子作为我结婚的唯一标准,我缺少质疑她的能力,却也懊恼她将爱情排在了婚姻之外。很少跟父母交流的人大概跟我一样,无法开口跟他们说自己的爱与不爱。似乎爱成了旧照片里的开裆裤,每每都要遮住。

所以我服从了母亲的安排,和文静见了一次又一次面。她乖巧体贴,温柔孝顺,还会做饭。渐渐的,她出现在家里的次数越来越多。有时回到家会看到她在给母亲削苹果。水果刀很细,和她的手一样,她一手握着苹果,一手按住刀,刀片在果皮下顺势移动,流畅,稳妥,竟仿佛是在做手术。我看着她的动作想起以前也有个人给我削过苹果,那个人没有这么熟练,削的坑坑洼洼的,好好一个苹果到最后只能切块吃。明明是过去很久的事情,那个苹果的味道却突然回到了嘴里,甜的慌。

“林皓,傻站那儿干嘛,快进来。人儿文静削了苹果,可甜了,来尝尝。”

“林皓,吃苹果吧。”

“不了,你们吃吧。”

 

给文静准备的戒指,安静的躺在我的口袋里。那是母亲挑的。她把戒指给我的时候平淡的像是在说今天吃土豆炖牛肉。我接过戒指,没说话。她叹气说,你也该收收心了。

原来我的心不在这里吗?

瞎说。

 

和文静约在了常去的那家餐厅,约的比平常稍晚一些。

特地换了米色的西装,让我看上去温柔了点。领带选了暗红色,母亲说那样吉利。我问她到时该怎么做,她白了我一眼,嫌我笨。

我可以直接大喊嫁给我吧,或者什么都不说。再不然单膝下跪,电视里都是那么演的。或者直接把戒指仍给她,扮一回霸道总裁?

窗门紧闭的车里,我突然笑出了声。

 

打方向盘,右转,停。一走进餐厅,我就看到了文静。她穿着一袭粉色长裙安静的坐在那里,不玩手机,也不东张西望,偶尔抿一口水。看着她,我好像突然领悟了母亲的话。文静真的是个好女孩。可并不是所有的好女孩都适合我。

还是老位置,我一反常态的坐在了她身边。

"点餐吧。

"好。" 

 

“今天北京气温37摄氏度,请大家出行做好防暑降温准备。”

“19岁女大学生返校时离奇失踪,警方希望市民提供线索。”

“澳洲小伙醒来会说流利汉语,原因不明。”

“专家推断出人类灭绝后的世界,地球将因此减负。”

“英国某大学研究出植入式芯片,人类将实现无声沟通。”

“…………”

 

你看,世界那么乱,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02

北京:

我终究还是没有把文静带回家。

 

车驶进家门前的小路时,我看到了母亲的身影。她静静的伫立在门边,等我回来。

在我的记忆里,她只有一次像现在这样站在门边等我。

那是三年前,我顶着“恶心的同性恋”的帽子,被父亲拎了回来。父亲带着我飞奔似的下了飞机,又匆匆的回到家,身后仿佛有猛兽在驱赶着我们前进。一路上,他拽着另他颜面尽失的儿子,即使是背影都渗出了屈辱。

家门口,母亲站在那,表情平静的接过我的行李,然后反手给了我一巴掌。

她是那种从来没说过我不好的母亲,还是第一回这样打我。她打的我生疼,应该起印子了;却又把我搂在怀里,让泪水淌过我的脸。我不想这样形容,可那一刻,我直觉家里翻滚的恨意朝我涌来,我的、母亲的、父亲的;它们汇聚到一块儿将我淹没。到底也没能让我问出一句,为什么。

大概因为我从来都不是一个能令他们骄傲的儿子。

三年,1095天,26280小时,1576800分钟,我当年在医学院兢兢业业的时候可曾想到会有这么多时间像一株藤蔓一样盘踞在家里。我不知在为何抗争,也不知在向谁抗争,更不知是否在抗争。我曾天真的以为时光会替我抚平他们的痛楚,奈何我才是他们心上的那道疤。沉默成了这个家的主调,仿佛时间给这个家按了暂停。可我知道三年前的一切都没有过去,还在这个屋里反复上演,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三年后,还是这个门口,母亲依旧等在那里。

我停好车,走回她身边。她看着我空荡荡的身侧,终是不忍。

我不知道她是不忍我孤单一人,还是我这三年里的缄默。她紧紧的抱住我,手指抠进我的衣袖里,青筋凸起。那刚泛起的泪,转瞬就被眼角的皱纹隐去不少。

原来她已经这么老了。

她陪我进门,我们都没说话。她曾经是“恶心的同性恋”的母亲,现在还是。她和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都会感到失望,感到不甘,感到担心。可我知道,她很坚强。

母亲拉我坐下,半晌,终于说:“去找他吧。”

我笑笑,告诉她:“妈,已经过去三年了。”

母亲一愣,不甘心的又问:“你们,一直没联系吗?”

“没有”,我摇摇头:“我们一直都没联系过。”

我无法形容母亲这时的表情,应该是心疼吧。我抱着她,依偎在她身侧,我想告诉她我一直是那个喜欢向她撒娇的林皓。她有节奏的拍着我的手,像小时候一样。

这场旷日持久的角力终于落下帷幕,今晚她能睡个好觉了。

 

回到房间,我掏出戒指扔在桌上,钻石朝桌面砸去划出一道口子。那本要与我成婚的女人把它还给了我,拿走了戒盒。

“戒指太贵重了,我就不收了,但这个戒盒我要留下,好歹我是你林皓‘求过婚’的女人。”

我没想到一向娇弱的她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比起我,她要勇敢的多。或许早在一开始,甚至我们见面之前,她就远不是我熟悉的样子。

我和她平静的吃完了晚饭,最后一次拥抱。她转身,走的干净利落,说不清是为了她自己,还是为了我。我心里明白,她真的是个好女孩。所以我更庆幸自己没有许她一场虚妄的婚姻。也许有人会骂我不知道好歹,可感情的事情又有谁能说的清楚。

 

曾经有人埋怨我把咖啡撒在了沙发上,怎么洗都洗不掉。

我跟他说,没关系啊,罩子用旧了就看不出来了。

他一听,瞪圆了眼睛,原来你这么邋遢啊。

我生气的捶了他一拳,那下次再撒了你把他舔干净啊。

不如,他想了想,下次你撒的时候往左一点,这样就像一颗心啰。

哇,你真的好无聊啊。

说这话的时候,他戴着黑框眼睛,穿廉价的白色T恤,很穷。我们住在下雨天会漏水的房子里,没有暖气。他能帮我抓蜥蜴,我会帮他赶飞蛾。还有一次,他抓了一只萤火虫来给我,我兴奋的对他说,我们来解剖看看它为什么会发光好不好,结果他讪笑着骂我没情趣。

文静大概不会想到如我这般绝情的人,也会把过去记得这么清楚。你看,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没有什么能说清楚的东西。尽管过去那么久,我还是渴望在梦里见到他。

 

北京的夜晚很凉。

总能听见汽车喇叭的鸣叫声。不管多晚都还有忙碌的人。

我每天穿行在这个城市里两次,每次都是固定的路线,大多遇到同样的人。我不和他们打招呼,也不和他们交谈。

因为他们,都不是我想遇见的那个人。

 

 

香港:

“今天新闻里讲香港居然有1104平方公里。我好像除了九龙和这里,哪里都没去过。”

“咦,你还待过九龙吗,什么时候?”

“三年前啰,那时候没钱嘛,只能租得起九龙的房子。”

“诶,这样啊。”

“对了,今天新闻里还说,随着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未来香港会消失哦。”

“消失?那我们岂不是要搬家?”

“对啊,到时候你想搬去哪里?”

“要不然,我们搬去北京啊。”

“北京?”

“对啊,听说北京有很多赚钱的机会嘛。你知道吗,本来跟我一起值班的那个Amy啊,认识了一个北京来的大老板,现在跟人家一起回北京了,住别墅嘞,还经常拍照片传给我们看……”

“北京,太远了……”

 

现在是晚上11点18分,电视里的人还没有下班。刚才同我聊天的女人叫阿诗,是我现在的女朋友。

 

我们好像在一起很久了,久到开始谈论未来该怎么办。我们刚刚做完,浑身湿漉漉的。她剥了一颗棒棒糖站在窗边,看着没有夜晚的香港,这是她睡不着时的习惯。我每次都会问她你看到了什么,她每次都会回答我什么都没看到。

本来也什么都看不到。

我们的窗户很小,入目所及是一幢幢灰色的大楼,本就老旧的墙面被不断折射的灯光染的斑驳,拙劣的好像正在卸妆的舞女。我记得有人曾跟我抱怨香港的楼挨得太紧了,所有人都像故事里的那只青蛙,望着楼群间泄露的天空,连一个月亮都看不全。我刚想附和一下,结果他又笑着说,不过这样不怕地震,这么多楼倒都没有地方倒,很安全。他一笑,我又忘记刚才要说什么了。

 

“阿平,我突然想到,我们不怕地震啊。”

“?”

“你看啊,楼这么多,倒都倒不下来,震不死人。”

……………………

“很晚了,快睡吧。”

“哦。”

 

我再次把考驾照的事情提上日程,考了那么多次了,再多试一两次也无所谓。可阿诗却很反对,她像宣誓似的反复告诉我,她可以接送我。我只好装没听到。我知道她其实是在不安,在担心着什么。可我说不出安慰她的话。在情人的关系里,我总是显得很笨拙。我不希望阿诗老是配合我,因为那样会很累,可她一直对我微笑,好像在说一切都没问题。就像杯子不会碎,电视不会坏,食物不会变质,一切都不会有问题。可我们都知道,不是这样的。就像杯子会碎,电视会坏,食物会变质一样,阿诗同我也不会日复一日的亲密下去。

 

有个调查说,现在的香港平均每个人有五、六个前度,像不断更新换代的手机一样,情人也可以不断翻新。每个人都好像失去了对付生活琐事的智慧,分手的理由都太简单,又千奇百怪。恋爱,好像真的成了过日子。爱和不爱反而很难判断了。有人说真爱了,就很难再爱上别人,我觉得有道理啊,可是这也不妨碍大家去寻找下个,下下个,因为孤独比不爱更难以忍受。

 

其实香港这么小,人那么多。每天都有人哭,有人笑,有人亲吻,有人失恋,有好几个前度也不奇怪。他们因为某个契机在一起,又因为什么原因分开。曾经肌肤相亲的两个人发誓不再见面,我只好奇他们再相遇时该怎么办。毕竟这里这么小。幸好这个城市的人走路都用跑的,即使见面也没有时间说你好,也没有时间停下来问问对方,你想不想我,我想你了。我也会庆幸我的前度不在这里,这样就不用担心排队买早茶的时候会碰到他,不用担心跑过马路时会撞到他,不用担心煮泡面时放糖会被他瞧见,简单又轻松。

而我跟他,仅仅是不再相见而已。

 

 

03

香港:

我好像看到了他。

我的潜意识在1秒前这么告诉我。

下一秒我不由自主的开始四处张望,却没看见任何一个相似的身影。

这是一个失误,我告诉自己,这是一个失误。

 

阿诗最近值晚班,没法接我。她传简讯给我让我打车回去,我回了一个放心,走出公司。

公司在靠近维港的地方,夜风很凉。白日淤积在岛间的炎热被海风抚平,吹散了岸边的嘈杂。游客们大多趁着夜色回到宾馆,看原汁原味的TVB。我看了看天,决定走路回去。

回去的路很长,会经过六、七个公交站牌,其中有两班会经过尖沙咀,有三班可以回到家里,还有一班会回到我曾经住过的地方。我现在的位置离那个站牌大概200米,而离最后一班车到站还有1分钟。我跟自己打赌,如果一分钟之内我走完了这200米,就乘那趟车,一直坐回去。我数着表,一步一步靠近站牌,突然公交车出现在身后,我慌忙跑起来,不等它停稳就一步跃了上去。

公交车上,我不顾其他人的侧目,笑得难以自持。

说白了,都是借口。

 

晚上做这趟车的人很少,有些站干脆不停,速度倒变快了。看到屋头阿婆的咸鱼还挂在窗户外面,我就知道什么都没变。几乎不用想,身体自动带我回到了出租屋前,居然连锁都还是我那把。可惜我没带钥匙,不知道里面是不是还跟从前一样。以前我一个人住在这,后来两个人住在这,再后来我们都搬走了,天各一方。他还住在这里的时候总惦记着要在前面的空地上烧烤,我嘲笑他,就他那个水平还是不要了。他不服气,说做医生靠的是手艺,烧烤靠的也是手艺,没有区别。结果东西还没烤,他就不在了。这么说,好像他去天国了一样,其实他只是回家了。像离巢的鸟儿终于飞回了家。如果在书里,这时候会写他走了,一并带走了我的思念。可我宁愿他在连思念都触及不到的地方,只有这样,我才能任思念在脑袋里疯长,甚至飘到天上,躲进云里,像雨一样落下来,让整个岛和我的思念一同回响。

依着记忆,我走到第二扇窗户下,果然找到了一串“DBD”。有一次我们吵架,他恨恨的蹲到窗户下刻字,我赶他进屋怕被房东看见,他不依。我只好蹲在他身边,看他刻了一推“DBD”。问他什么意思,他一脸这人无可救药的表情望着我,说我在骂你大笨蛋啊。他肯定是好人家的孩子,连这样骂人都骂的脸红红的。我摸摸他的脑袋告诉他,傻瓜,香港人不这么骂人的。他听完脸更红了,嘟囔着我又不是香港人。

 

时间,竟过去了这么久吗?为什么那个声音好像还在我耳边一样,像时钟的滴答声。

我看着门口因为晒衣服留下的印记觉得很难受,全身都很难受,好像在提醒我身体里原本属于他的那一部分在一点一点溜走。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失去他这么难受,好像被我忽略了长久的疼从皮肉下挣脱而出,在斥责我的无能与怯懦。那些他吻过的地方都想逃离我,回到他的身边。那我呢,我又该到哪里去。我不能再待在这里,我以为回到这里我才能获得安宁,可回到这里只能让我更加惶惶。我的爱人啊,我曾经躺在树荫下长吁短叹的想你。你是否也有一丝想我?

不,我宁愿你不曾想起我。

 

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快亮了,我只想马上倒在床上,当做哪都没去。推开门却看到阿诗坐在客厅里。她的脸很青,大概等了我一晚上。她听见我回来的声音,快步走上前来抱住我。

“怎么了?”我问。

她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说:“阿平,你到底在透过我看着谁?”

那一刻,我只觉天旋地转。

 

 

北京:

去香港的决定做的很突然。

早上母亲坐在空无一物的餐桌旁对我说:“小皓,给妈妈煮个早餐吧。”

“怎么了,是身体不舒服吗,我带你去医院?”

“不用了,”母亲摆摆手:“我就是想吃一回你做的早餐。”

“我做的?”

“对,别废话了,快点。”

面对母亲突如其来的要求,我不咂舌倒显得奇怪了。一直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少爷,什么时候弄过一餐像样的东西,可母亲要吃只好硬着头皮走进厨房。把面包塞进烤面包机,热两杯奶,再切几片西红柿,干脆就这样吧,可惜无论怎么摆盘都显得磕碜。没办法,只好再煎两个蛋。热锅,倒油,拿蛋,敲,鸡蛋顺利落锅。漂亮。虽说很久没煎,这两个蛋倒弄的挺好。再淋点蜜。终于弄得像点样子了准备端出去,刚转身就发现母亲站在背后直愣愣地看着我。吓得我手一抖,差点没把盘子给cei了。

“妈,你想吓死我啊。”

“吓什么吓,又不是小姑娘,快给我端出来,饿死我了。”

“喳。”

早点一放上桌,母亲就开动了,可吃了半天也不见有任何表示。没说好吃,也没说不好吃。我正犯嘀咕呢,老太太就发话了:“怎么着,就弄了这么点玩意儿,还想我表扬你啊。”

“没,没”,我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这不是怕不和您胃口吗。”

老太太斜了我一眼,从鼻腔里幽幽的飘出一声“哼”,就又没下文了。

吃了好一会儿,母亲终于放了筷子,我瞅着这是有话要对我说,赶紧正襟危坐,洗耳恭听。

“你也别整那乖巧样子来唬我”,母亲捏张纸巾出来擦擦嘴:“你是我生的,我还不知道吗。我们这三年来是委屈你了不错。可是你说说你办的那叫什么事。你是存心想气死你爹妈啊。什么都不说,电话也不打一个。人电视剧里好歹还有跪在那三天三夜求原谅的,你倒好干脆不回来了。要不是你爹去香港把你给逮回来,你是不是打算等到了发丧再回来啊。”说到这,母亲把刚才擦过嘴的纸一折,又拭了拭眼角。

“妈,别用那个,脏了。”

“你别打断我。”

“好好好,我不打断你,你继续说。”

“我说哪了?”

“…………………………你说到我不回来。”

“对,你说你凭啥不回来,我养你供你,好不容易有点出息了,转手就送那香港小子了啊,我缺不缺心眼啊我。你说你要找这么个人,那搁谁家,谁能同意啊。就算要同意,你也得摆出点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气势来啊,好嘛,不声不响的就窝那了。瞧你那点出息。”

“妈,这事咱么不是已经说开了吗?”我苦笑道。

“谁跟你说开了。”

老太太飞了一记眼刀给我,起身,不知从客厅里拿了什么东西,一掌拍在了我面前。

“拿去,怂小子。”

“这什么啊。”我拿起来,刚想配合老太太演出点包公断案的气势,可仔细一看又装不出来了。

那是张北京飞往香港的机票。

“妈,你这又是哪一出啊。”我努力保持声音不打颤。

母亲重新坐回去,拾起筷子在盘子里戳戳捡捡的,好一会儿才说:“你小时候总喜欢在我做饭的时候捣乱,我怕你烫着,就叫你帮我打蛋。你那时候可不情愿了,嫌蛋腥,都是拿蛋在门上磕个小缝然后一点一点剥。我要教你打蛋,你还不乐意,怕蛋液粘在手上。可才离家三年,你连煎蛋都这么熟练了。”

“妈,那是我长大了,不是他教的。”

“我是想说你长大了,你又想哪去了。”

“得嘞,您继续。”

“我就是想说,你已经长大了,你的辛苦与幸福不是我和你爸爸能够左右的了,你还小的时候我们可以由着你,可你大了,我们就算想管也管不动了。你要是还喜欢那小子,就去把人给找回来。别在我跟前要死要活的。机票也替你买好了。你把行李收拾收拾就滚吧,都说女大不由娘,这儿大了不照样不由娘嘛。”

“妈,你给我订的是晚上的机票。”

“晚上的?”母亲一愣:“那行,你吃完饭再滚吧。”

我看着手里的机票,心理跟打翻了醋坛子似的,酸不拉几的。记得三年前,我不愿去香港,她拎着擀面杖送我去机场,说我要是偷偷溜出来就把我打回去。那时候她未必比我情愿,可她还是红着眼睛把我给送走了。现在,她又要把我送去香港。我知道,这个决定很难。

“妈,真的,谢谢你。”

“傻小子,谢什么谢啊”,老太太端起盘子去了厨房,一边去还一边叨叨:“你说你这面包这么烤的这么硬,你不知道你妈牙口不好啊,还有这个番茄你好歹拿冷开水过一道啊,直接切生的想拉肚子啊。等会你好好看看我是怎么做饭的…………”

厨房里的声音渐渐小了,她肯定又撑在案板上抹眼泪了。再过5分钟我才进去给她送纸巾,现在我只想等在这,让她能痛痛快快的哭一会儿。泪流出来了,心也就不沉了。

 

到了晚上,我果真拎着行李箱离开了家。

临出门父亲还在那生闷气,我不敢回头,只说了一句我忘不了他,就走了出去。幸好屋外聒噪的很,什么声音都听不仔细。听不到母亲的叫喊,也听不到父亲的愤懑,那些声音通通都被掩盖在了尘土里,汽车尾气里,还有行李箱的轮子里。我即将离开这里,回到阔别许久的南方,那里的天空很蓝,空气很湿,潮气会依附在身上填平我躯体的干裂,像那里的人一样,粘上了就忘不掉。

窗外依旧是干燥如昔的北京,而我即将离开这里。检票的时候,检票员问我去香港做什么,我笑了笑告诉她:我要去找我的爱人。

 

 

04

香港:

看到陈均平嘴边的酱汁滴下来,林皓扯了张餐巾纸递给他。陈均平握住纸,顺便扣住了林皓的手,皮下是脉搏在跳,一下一下的,又稳又好像很乱。

“放开。”林皓抽了抽手。

陈均平盯着他,凑的又近了些。

林皓抽不出手,就另一只手握住汤勺,作势要打过去。

陈均平对着林皓笑了笑,突然开口问他:“如果我顺着这里亲上去,你说会发生什么。”

“你嘴边的酱汁会蹭我一手。”林皓耸耸肩。

“啧啧啧”,陈均平抽走纸在唇边擦了一下说:“现在没有酱汁了。”

林皓往靠背上一倒,倒是坦然地很:“那你亲吧。”

 

特意为了晚餐而点的烛火似乎格外偏爱陈均平的脸,他看着陈均平的脸在烛光里染上颜色,一只眼睛竟然赤红。陈均平在林皓的注视下低下头,闭上了眼睛,那吻似要合着心跳,慢慢落在了林皓的手腕上。林皓不安的抽了一下,陈均平张开手嵌进了他的五指间,掌心相合。林皓的手臂被迫打平,白皙的内侧暴露在两人面前。陈均平一手托着他的手,一手顺着手臂滑了上去。每往上一寸便有个吻紧随其后。陈均平的嘴唇很薄,很干,林皓甚至能感觉皮肤在触碰下破裂的刺痛。

停下来,林皓想;然后又忘记了刚才自己想过什么。

平日里纤长的手臂,不一会便亲到了肩膀,林皓不自觉的抬起了头,露出脖颈,陈均平却停在了离他半寸的地方。林皓听见陈均平在自己耳边呼出热气,那热量要裹挟他所有的思绪,要像潮涌一样将他淹没。

“还要继续嘛?”陈均平把脸贴在了林皓的颈间,喘息着问。

“不要”,林皓摇头。

陈均平用脸颊轻轻的蹭着林皓的下巴,问他:“为什么。”

林皓不做声,他起手解开了自己的扣子,衬衣扣很轻,他却解的好似千金重。藏在衣领下的肌肤渐渐曝露在光线里,他不知道陈均平有没有在看,只是手抖得厉害。扣子才解到一半,力气全无。林皓死咬住自己的嘴唇,力量才回来了些。他握住陈均平的手,慢慢的,伸进衣服里,贴在心口上。

很烫,那心口很烫。

陈均平更紧的贴近林皓的身体,假装窗外已是严冬。

 

桌上的蜡烛燃过一半,烛火却更高了。没有风,连光都安静了下来,陈均平和林皓都听见了两颗心在胸腔里跳动的声音。

“这是你给我的礼物吗?”陈均平小声问。

林皓不知怎地突然鼻子一酸,落了满脸泪。陈均平叹口气,更紧的抱住他。林皓挣脱出来,扯掉陈均平的眼镜。陈均平看着眼前林皓原本明亮的眼眸变得迷蒙,满脸的泪被烛光映的灿若星河。一片星蕴中,陈均平听见林皓对他说:“陈均平,你亲亲我。”

 

陈均平,你亲亲我。

 

我听见他喊我,睁开眼,原来是梦。

我花了好几分钟才从刚才的图像里挣脱出来。戴上眼镜,才终于回到现实。床的另一边,阿诗不在。我才想起我们分手了,正确的说是她要和我分手。

 

几个小时前,阿诗问我,我到底在看着谁。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因为她和他长的并不像。可当阿诗拿出那个相框时,我知道,有些东西藏不住了。

那是个很厚的相框,里面是我和阿诗的照片,本来被我放在书柜上的。

按照阿诗的说法,她是半夜趁我不在,打算去书房找东西,结果不小心碰掉了这个相框。她吓了一跳担心玻璃碎掉,可镜框掉下来只发出了一声闷响。女人的直觉几乎立刻告诉她有问题,于是她拆开了相框,发现了意想不到的东西。原本只该装一张相片的相框里被硬塞进了三四张照片。

听到她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就知道不用再听下去了,我知道那里面有什么。里面还有rebecca、jessica、monica,那些阿诗以为只存在在说笑里的女朋友,还有他。在我游荡的这段时间里,阿诗就看着这几张照片,过了一晚上。

 

“最开始,我以为你是变态,有收集癖。”

“后来我发现她们,都长的有点像他。”

“rebecca长的最像他了,特别是眼睛。”

“jessica算神似吧。”

“monica呢,我觉得只有鼻子像他,其他地方都不像。”

“我呢,阿平,我比了一晚上也找不出我和他哪里像。后来我想起了那本医书,我聪明吧。”

“因为我是护士,对嘛?”阿诗盯着我:“你和我在一起,只因为我是个护士,对吗?”

我没有回答她。

阿诗开始不停的走,不停的走,原地绕圈圈。坐下,站起,再坐下,再站起。我想拉住她。她干脆走到我面前,微笑着对我说:“怎么这么晚回来,你饿不饿,我煮面给你吃啊。”说完转身就要去厨房。

我拽住她,说:“不用了,我不饿。”

“怎么会不用呢”,她拉着我的手:“你这么晚回来肯定饿了。”

“真的不用了。”

“我帮你加个蛋好不好,不煎,直接打进去。”

“真的不用了。”

她看着我,突然凑上来胡乱的亲,毫无章法。嘴唇蹭在我脸上,总是不对路。我开始回应她,她更加放肆的抱着我。我们纠缠在一块儿,比平常激烈的多。小小的客厅,我们走了好几步才落进沙发。我抱住她,让她坐在我身上。她手忙脚乱的解着扣子,神情是从未有过的慌乱。

深夜的香港还有没收摊的铺子,单调的白炽灯比白天还亮。明暗间我看到阿诗瘦弱的身体,和颤抖的肩膀,我知道她很冷。衣衫尽除,我环抱着她,她在我怀里抖得不成样子。激进的脚步终于慢了下来,我摸摸她的头。她哭的泣不成声,像个孩子。她和我梦里的人一样不停的喊我的名字,我那一刻突然意识到,我是爱她的。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阿诗当晚就收拾行李,离开了这里。她带走了所有和她有关的东西,包括我和她的合照。

我独自一人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意识到我又变成了一个人。

孤独是比爱更难以忍受的东西。

我这么告诉自己。

 

 

还是香港:

找一个人会有多难呢?

如果你问百度,会得到136000个答案,它们大多都和一见钟情有关。

那如何才能找到一个人呢?

百度说:这回我有办法。于是它弹出了100000000个结果,可没有一个适合我。

我想打给10086想问它如何才能找到一个人,结果它给我发了一封又一封短信,让我注意资费问题。

你看,找人真的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我拖着行李箱在路上漫无目的的走。

这是我的方案。

大约类似寓言故事里的守株待兔,陈均平就是我的兔子。

他曾经带我穿过香港的大街小巷,在进每一条路前都会跟我说:呐,这条路消费很高的,你一个小实习生没钱还是别来了;呐,那一条路上很多美女的,你刚来香港还是别谈恋爱了,所以这条下次也别走;这条路嘞,我们都叫它鬼街的,很吓人的,不过你是医科实习生不怕这个的哦。

谁说我不怕了!

咦,你也怕啊,我还以为你们学医的都不怕的。那这条路也别走好了。

喂,你说了这么多路不能走,那我走什么啊!

别怕,你跟着我,我告诉你。

他带着我穿过一条有很多快餐店的街,指着街边的店铺告诉我:这是强婶的点,你要是嫌医院食堂不好吃,就到这里吃,报我名字可以打折。隔壁是阿斌的甜品店,他家的糖水很好喝的,不过这个就不能打折了,阿斌很不容易的。拜托,你跟紧好不好啊。

啊,哦。

这条路直走呢就是我住的地方了,怎么样是不是离你医院很近?

怎么这里看过去这么破啊。

乱讲,怎么会破,就是有点旧而已。不过大家关系都很好,屋头的阿婆经常会把自己炖的咸鱼汤给我,可香了。

哦。

哦什么哦,你要是住宿舍不习惯就来我这里,虽然有点小,但住两个人还是没问题啦。

哦。

你还哦,好啦,肚子饿不饿,我煮面给你吃。

好。

你看,我的三月兔带我走了那么多路,不过是为了教我如何找到他。

 

重新回到这里,很陌生又很熟悉。香港看上去和三年前没什么不同,可金店多了,奢侈品店也多了,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的人也多了,它分明又和以前不一样。

我想陈均平应该也是这样。

他曾经把白T穿成灰T;晚上开始画画结果画完变成了第二天晚上;几乎餐餐都吃方便面,所谓营养就是加个蛋;我自告奋勇的要帮他改善伙食,放了一堆青菜番茄进去;怎料最后把糖当成了盐,他气得又扯了两包调味料进去;他不喜欢帮我背医学知识,我只好抱着书在他面前不停的晃荡;后来书页也落在他那了。

这些都是我记忆里的他,已经过去的他。

我有些不敢想象他现在的样子,三年没见,万一我已经认不出他了怎么办。我掏出手机借屏幕看了自己一眼,应该没什么变化吧。眼睛依然很大,鼻子依然很挺,长得依然很帅,身形依然姣好,我忍不住反复打量橱窗里的自己。

哎哟,林皓你冷静一点。

如果下一个路口转弯,他也刚好走过来,我要不要学周杰伦说:哎哟,好巧哦;还是淡定的走到他面前,问他:最近好吗。或者靠着墙跟他约着一起吃个饭。再不然就买本黄页打所有可能的电话找他。不管用哪一种方式,我都要告诉他,我想他了。

 

陈均平,我想你了。

 

这是我千里迢迢跑来的原因。这是我唯一想要对他说的话。我怕思念太短,没力气从北京飞到香港,所以我亲自飞过来,带着我的思念一起,一股脑的倒给他。我没有给他写信,也没有给他发短信,只有我看不见摸不着的思念堆了满满一心脏。我怕积久了心脏会不健康,所以我一定要来告诉他,一定要让他知道,因为他是我的爱人。

 

爱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矫情点说,于千万人里,我之多看了他一眼。

他在我身边,度过了每一个没什么不同的白天黑夜。我顺着他的手背完了一条条概念。因为他是我喜欢的人,所以他背脊玩去的弧度也是我喜欢的;因为他是我喜欢的人,所以他的呆头呆脑也是我喜欢的。因为我爱他,所以我们只能相见。

因为他普通话不好,所以我只教他说我爱你,他练了很多遍听起来还是像“我挨里”。

没关系,我那时告诉他,反正时间还长。

现在我依然这么想。

 

到港三天,我每天拿着免费提供的全港设计公司地址一家家找,这个方法很笨,可我总担心万一对面接起电话的真的是他怎么办。没想到好不容易来到香港,居然胆怯了。夜晚的海风很凉,维多利亚港依旧如此漂亮。沿岸闪烁的灯光像不要钱的传单,尽情向大海宣泄港岛艳丽。本子上还有三家公司没去,现在哪怕是有人裸奔,我也无暇顾及了。

其实,打小我就觉得自己是被上帝眷顾的孩子。上帝爱我,便会把他送到我面前。就像那些电影里演的那样,都是冥冥之中的事,从来也没人去问个前因后果。所以当我在香港旖旎的夜色里远远认出他的背影时,有些事情只能是命中注定。

 

我亦步亦趋的跟在他后面,他还是有点驼,背影看上去很萧索。他穿着很好看的风衣,衣摆在腿边晃动,鞋子变成了皮面的。走在灯光与夜晚的明暗间,影子被拉的修长,仿佛我再往前赶两步便能碰到。可我不敢,先前的种种忐忑突然回到我身上,让我止住了脚步。比起那些胡乱猜测,眼前的他倒让我觉得更不真实。我们走了很久,长长的路只有我们,倒像是他在陪着我;沿途停了很多辆空车,他连看都没看。突然,他开始跑起来,我忙停住脚步以为他发现了我,可他下一秒就跃上公交车疾驰而去。我只能傻愣在那看他消失的路口。

我把他给弄丢了?

没有。当我查看站牌的时候得出了这个结论。那辆车在城里兜兜转转数站,可他要去的只能是一个地方。那个又穷又破,下雨天还漏水的地方。可我怎么这么开心,开心到嘴角飞起来都不知道。原来我的三月兔还在那个矮洞里等我。

 

大半夜的,我抱着那块站牌乐不可支。

 

 

05

香港:

他像从天而降一般落在我面前,突然出现。呆呆的蜷在行李箱旁,一副迷了路的样子。

 

那一刻,他和我脑海里的样子重叠在一起,竟然全都模糊不清。那我是通过什么辨认出他的呢

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

也许是他暗红的衬衣,墨绿的领带和极其难看的卡其色裤子。可我不认得它们。

或者是他蜷在那儿的那个姿势告诉我,我的记忆里也有这么一个人曾经以这样的姿势蹲在我的脑海里。

又或许,都不是,是他和这个秋天的格格不入在提醒我。这是一个来自远方的人。

 

他看见我,慌忙站起来,藏不住的欣喜像是在纪念我们终于相遇。脸上尽是我讨厌的踌躇满志的样子。他急切的走到我面前,行李箱差点绊住他。我没伸手,他也没摔跤,就这么凑在了我眼前。我在他瞳孔里看见了自己的样子,仿佛是在和自己对视,那感觉,很陌生。我试图闭上眼,重构整个画面,可我做不到,脑袋里一片空白。

他站在那里,看着我,叫我:“阿平。”

不同于香港人的叫法,他念起来很细很轻,像有云从身后飘过,带着北方的清凉扑面而来。

很久,没有人这么叫我了。

我看着他期待的眼神,他应该是在等,等我的反应。可我什么都没做,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任错愕爬上他的脸。这不是在表演失忆,也不是在故作姿态,是我还没有准备好,不知道要怎样面对这个人。从小到大,我解了那么多道数学题,唯独他这道,还没找到答案。可惜他不能只是一道数学题。

他表情平静,比我想象中好。那沉默不过一两秒,便有那么多尴尬灌进我们中间。他握紧了行李杆,另一手攥成了拳。我掏出钥匙,扯了张便签写上住址一并递给他。

“这是我家,你去那等我吧。”

“哦。”

“怎么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是这个习惯。”我笑着问他。

他怔怔的看着我,眼睛比刚才更亮了,拿便签的手被他攥的发白。我看着,看着他的手,看着他的眉眼,看着他看着我的神情,转身回了公司。身后是久久才响起的车轱辘声。

 

直到在办公室坐定,我才想起家里还有阿诗忘了拿走的高跟鞋,不过无所谓了,他总会看见。比起这个,我更想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出现。走了三年的人突然回来,你说他旧地重游我不信,你说他来寻回旧爱,我也不信。如果我们之间能被这么简单的厘清,那他的离去还有什么意义?他横跨了大约2160公里的距离来到这里,我想不到原因。

 

我一直以为这段距离很长,长到比时间还长,所以我们谁都不能跨出一步。这是个约定,我和他之间不成文的约定。我不是被留在这里的那个人,他也不是;我们不是被命运强拆的恋人,只能相互分离;我们也不是被天际横隔两端的爱侣,终年不见。我和他,该怎么说呢,我也不知道。分开那天,我看着他拖着行李箱冲进大雨里,伞都没带。我坐在凳子上,热气眯了眼镜。等我拿着手电和衣服追出去的时候,已经看不到他的影子了。坏了很久的路灯那天也没亮,手电也没能帮我找到他,我像个傻子在雨里转来转去。大雨打湿了我手里的衣服,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也没带伞。那是我和他最后一次见面,很难看的分别。如果能够重来一次的话,我倒想把那时没能说完的话给说完。我知道说完了他还是会走,他还是会冲进雨里,可也许我会记得带伞呢,天知道。

香港后来再没下过那么大的雨。听广播说,那是百年不遇的暴雨。那个晚上有很多村子被漫上来的海水淹没,有很多人流离失所,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一个。他走的第三天,我搬离了那里,我知道自己在逃避着什么,可我不敢想,男人就是这样,我劝自己要看开点。世间有那么多别离,我不过是其中一种罢了。

 

林皓,你为什么回来?

 

我坐在办公室里想了很久,还是没有头绪,想起他还在家里等我,那个感觉真奇妙。我把已经整理过的桌子又重新整理了一遍才决定回去。

回到家的时候,他端坐在沙发上等我,行李箱没开。我把包往他对面的沙发上一扔,顺势倒了下去。

“你回来了。”他说。

“嗯。”

“这几年过的怎么样?”他笑的一脸含蓄,面目可憎。

“挺好啊,女朋友也换了好几个。”我无所谓的耸耸肩。

“不错啊”他微微颔首:“你倒是比我过的潇洒多了。”

“你过的怎么样。”我从兜里掏出烟,点了一支。

他似不赞同的看了我一眼,说:“还行吧,一回北京就成了医生。”

“那不错啊,总比待在小设计公司里强。”

他笑笑,环顾四周:“这房子不错啊,你买的?”

“我哪有钱买房子,租的。”香烟烧过一半,我凑到桌子边抖了抖灰。他擦了香水,能穿透烟味,很好闻。

“烟还是少抽吧,对身体不好。”他把交叠的腿,换了一轮。那样子像看猎物,让我疑惑。之前的种种猜测都没有这一种,他太坦然了,坦然到令我紧张。我突然觉得很讽刺,之前我还在想如果他重新回来我该怎么拒绝才能使他难看,现在看来,我才是难看的那一个。原来他早就走在了前面,走的洒脱,走的漂亮,我都忍不住想为他鼓掌。感情里真的没有公平可言,同样都是过,我比他丢脸的多。

“这次回香港做什么?”

“回来看看?”

“嗯,回来看看。”

我开始不自觉地扯领带,他看着我,倒像我是来客。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脸上一直挂着笑,他越笑我越觉得燥,很热,整个房间都在他刺眼的笑容里被放了火。我们谁也不开口提过去的事,好像我们的关系本来就是这样。那么等会儿我是不是要还再客气的送他走?

 

不正常,一切都不正常。

 

领带终于被我扯下来,我把它们卷成一团,然后说:“林皓,我们做吧。”

他终于不再笑了,我陡然松了一口气。

半晌,他说:“好。”

 

我以为他的到来是今天唯一的意外,没想到还能接二连三。

他站起身,走到我跟前,开始解扣子,我看着他解扣子的手上下翻腾,解的很快。胸膛在我面前一点点打开,还是很白,他还是不爱晒太阳。解了一会儿,他突然伸手取走我的眼镜,雪白的肌肤成了我唯一可见的光景。我看见大片的白呈现在眼前,想起我们的第一次。

我们的第一次像在做医学实验。他搬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又是消毒的,又是杀菌的,搞得我以为我们要制造生化武器。等到真枪实弹要开始了,他又不停大喊着关灯关灯,我只好关灯,在一片黑暗中找他。为了指引我,我让他跟我说话,他支支吾吾半天竟然开始背艾滋病史,我一听脚都软了。只好重新把灯打开。“还要不要继续了?”我凶他,他满脸涨红说他害怕。我只好爬过去安慰他,结果到最后也没做成,只好抱一块睡了。后来这成了我嘲笑他的法宝,当然他肯定会背症状来报复我。

“你怎么不背了?”我问他。

他解皮带的手一僵,显然没料到我会问这个。

“你走以后,我把你的医术看了一遍,那段我也会背了。”我拉住他的手:“要我背给你听吗?”

一片迷糊中,我看不清他的样子,我不知道他回答了没。我有好多话想告诉他,又无从开口。我想告诉他,我在他之后谈了四个女朋友,她们都或多或少有点像他。我想告诉他,我已经记不起他的样子了,这样我就可以忘了他了,再不用找和他相似的人,再不用以为他还在我身边了。这是进步。可你为什么,又回来了呢。我一直以为2160公里是很长的距离,长到比时间还长,所以我不能去找他,他也不能来找我。可这么长的距离他怎么轻易的出现了呢,轻易就出现在我面前跟我打招呼,好像过去三年里的人真的是他一样。如果这段距离如此轻易就能被跨过,那我们久久的分离是为了什么,如果他是能被轻易忘掉的人,那我又为何不得安宁。

我把他拉进怀里,那温度很真实,连他嵌进我肩膀的角度都那么合适。只有这样我才能确定他是真的回来了。他曾经在那里说了很多话,他曾经在那里流了很多泪,他曾经悄悄把吻落在那里,以为我毫不知情。我把他更紧的收在怀里,他急忙褪去最后的遮蔽缩进我身体里。我们像长在一起。步调生涩了很多,总是合不上拍子。不记得是谁先动的,等我们倒在卧室的时候,我再一次看清了他的眼睛,那里面含着天际。我放任自己倒在他身上,说出藏在心里很久很久的话:

 

“林皓,我们算了好不好。”

 

 

06

香港:

和他做爱的时候,我好像沉在湖里。他的眼睛是灯塔,指引我前去他痛苦的方向。也许有潮水,也许有河流,也许是彩虹停泊的地方。我顺着感官泅进彼此的情欲里,可惜,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吻我。他把嘴唇贴在了我的脖颈上,按在我的血骨中,却不愿意与我分享藏在呼吸里的秘密,就好像有人在你面前反复的吹泡泡,鼓起再咬瘪,鼓起再咬瘪,你却表达不出任何感情,因为那是与你无关的快乐。

他体验着和我无关的快乐,让我几乎要迷惑此时和他在一起的是不是自己。所有的热都是真实的,所有的痛也是真实的,唯有他,莫可名状。

简而言之,这只是一种行为。

 

我曾经看过一对蟑螂交尾。他们的尾巴连在一块,我用拖鞋拍都拍不开,可它们各自朝向不同的方向,怎么转都不会看见对方。如果它们会说话,我想问问它们事前需不需要相爱,如果不需要,它们是通过什么找到对方的;如果需要,它们会如何摆脱窘境。

应该,是窘境吧?

 

我睁开眼的时候,天还没亮。

他背对着我,裸露的肩膀上有一小块青紫,大概是我咬的。

随着神智一块儿清醒的还有许许多多的疼痛;如果疼痛有形状,我想我已经被烙了一个他的样子。不知道现在掀开被子会不会看到一小滩血,如果有,那我们昨晚倒像是洞房了。不过他是香港人,不兴这个。而且流血的是我,真要较起真来该我嫁他才是。

可两个大男人该怎么成婚呢。

我被自己给逗乐了。

悄悄支起身子,我把头凑过去,舔在他的伤口上,大概是疼了,他缩了缩肩膀。我凑的紧了些,把血丝一点点舔掉,终于露出皮肤上的凹陷。本来要结痂的伤口,被我润开,又流出血来。铁锈味和他的气味混在一块儿,也没那么难接受了。我把头靠在他肩上,他不舒服的皱了皱眉,可我管不了这么多;我还很困,只想再次沉睡。我知道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不舒服醒来,看见身边的我,可不管他想怎样,我都会想出对策。这也是种默契。

 

等我真正醒过来时,他已经去上班了。床边放着我的衣服,应该是从行李箱里找的。进到洗手间,看见他已经把我带来的漱口杯和毛巾摆了出来。餐桌上放着他留给我的纸条,提醒我早点要热了再吃,还给我写了附近唱片行的地址。

这大概就是我忘不了这个人的原因。

他总是能记得一些很不起眼的事情:比如知道我容易无聊,知道我懒,知道我喜欢逛唱片店。还有很多,生活在一起久了总会觉察到的事情,可这个人会在不经意间展现他对你的了解,他可以轻易说出了很多连你都不知道的事,好像他一直在看着你,好像他已经陪伴你了很久很久。这样的人,又怎么舍得分手。

 

在来的飞机上,我一直在想怎样才能让我们的见面,自然又理所当然。我一遍又一遍的提醒自己可能发生的事情,想像他所有可能的反应。我很怕,怕自己被自己感动,怕自己给自己杜撰我们的相遇。很多人都说,世间唯一的解答便是爱,可我不相信。

三年前,我第一次从他的电话里听到父亲的声音。我不知道父亲和他说了什么,只知道陈均平的驼背好像又严重了点。他老是发呆,连水开了都听不到。我们没日没夜的做爱,他不看我,累了就睡,到点了就工作,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我曾试图给母亲打电话问问情况,可所有人都回避了我。后来,陈均平没有再接到过电话,可被砸裂的缝哪有那么容易补上。我和他成了星体,明明在绕着彼此转,却无法碰触。他很累,背着我把烟蒂藏在了墙角里,我们好像没有了白天与黑夜,他睡不着,我也睡不着,他开始长智齿,我开始扁桃体发炎。两个嘴巴肿肿的人即使亲亲,都有苦味漫过来。你问我爱他吗,当然爱。他爱我吗,当然爱。可我们突然,就不幸福了。

我想教他世事无常,不可贪心。可他不过希望我幸福而已。

 

也许是老天都在替我们不平,于是下了很大很大的雨。

暴雨连绵中,我跟陈均平说:我们分手吧。然后拎着行李箱冲进了雨里。

出租屋的房顶是铁的,雨水砸在上面惊天动地;也可能是雷声隆隆,不知道,总之我走了很远的路。大雨把我全身浇了个透,如果他在,肯定会骂我为什么不穿多点,然后把大衣扔我头上。可亲爱的,雨水再冷,也没有我的心冷。我想了很久,发现我们的分离,成全了亲人,成全了流言蜚语,唯独没有成全我们自己。

你恨吗?

我是恨的。

 

我站他的房子里,看他过去的点点滴滴。我把行李箱的东西拿出来,塞进他的缝隙,急不可耐的想要营造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情境,仿佛那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都没有发生过。古人常常以相思为记,诉脉脉衷肠,可我宁愿就这样和他待在一起,不用天地为鉴,不用千年万年,你失去过,便知那些都无用。

 

我哪都没去,只是待在这,数分针的滴答声,想他回来的样子。他问我:我们算了好不好。可他这样的人,我怎么能算了。我们之间总要有个聪明一些的人。我用自己抚平了父母的伤,用时间化解了流言,他若知道,就该赞美我。可惜我是个谦虚的人,受不得赞誉。只要以后能岁月悠悠,相互为伴就行了。

我猜他大概七点进门,那时我还饿着肚子,他会急急忙忙的跑进厨房给我做吃的。我就跟在他身后,看他切菜,煮饭;等油热到最高点,他把菜扔进去的时候,油烟会突然腾起,他的眼镜被糊的看不清;抽油烟机的声音很急,他手忙脚乱的胡乱扒拉,肯定连盘子都拿不稳,那个时候我就会对他说:

 

"陈均平,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07

香港:

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又一声不响的走了,步履匆忙。好像有林子在他和我的前面,他不停的跑,我不停的跟,渐渐的他和林子融成一色,我的耳边只剩下飞鸟凄厉的叫声。我喊他的名字,嘴里却发出阵阵呜咽;我被迫抬起头,喉咙被散着松香味的琴弦反复拉扯,那由近及远的震动在整片树林里泛起涟漪。可他还是消失在了清晨的浓雾里。

 

林皓。

 

我从这样的梦里挣扎着醒来,看到了睡在一旁的他。一旁的闹钟显示现在是2014年10月10日早晨6:34,他一如过去的12天,出现在我的早晨;同餐桌上的牛奶和面包一样稀松平常。我记得冰箱里还有他昨天买回来的意面,他皱了下眉;早上做肉酱意面会不会太油腻了些,他的睫毛颤了一下;楼下的卷饼铺肯定又很多人,他翻了个身;还是热面包吧,配新买的咖啡豆,他睁开了眼睛。

 

“早。”

“早。”我俯下身亲亲他的眉毛,他慵懒的像只猫。

 

我常常在想也许我和他不是恋人关系,而是所属,或是圈养的关系。他像我的猫,大摇大摆闯进来还随便划领地;不听话,任性,调皮,还走丢过;幸好他认识回来的路。而我,是称职的饲养员,不仅要负责口粮还要负责挠痒。

 

“阿平,我们早上吃冰激凌好不好?”

“不好。”

“…………”

他眉眼一挑,讨厌至极。我必须警告他,不能在外面露出这幅样子。对了,他还没工作,不用出去。洗手间里并排摆了两条毛巾,盥洗台上放了两个漱口杯,镜子上被他用牙膏画了个鬼脸,我是不会去擦的,反正有洁癖的人不是我。

“阿平,衬衣已经跟你挂到柜子上了。”

“好。”

“我们早上叫匹萨吃吧,好不好?”

“不好!”

生活有时候会散发出肉桂的香气,令你神志不清。才295个小时,好像这就是它本来的样子。我们默契的不去谈关于未来的事情。他没有再回到医院工作,现在的香港不比当初,每天闸口一开,便有成千上万的人涌进来,以前这样的场景只会发生在鱼市里。可我还是希望他能找份工作,随便什么工作,只要能让我确信他不会再离开。

“我想回九龙看看阿婆。”

“行啊,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你上班去吧。”

“好,不认路了就给我打电话。”

“嗯。”

出门的时候,我想想还是跑回去吻了他一下,虽然他嘲笑的声音很刺耳。门口放着的两双拖鞋,总而言之就是挺好的,挺好的。

 

香港的时间是和股指一块前进的。每一秒都有人暴富有人破产,所有人都想走的比下跌快一秒。所以走路用跑,吃饭用吞,连喝水都嫌浪费时间。每天只工作八小时的应该算稀罕物了,可我巴不得时间走快点才好。阿妈们常说男孩子谈恋爱就会变傻,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变傻,反正视力肯定是降了,要不然怎么只看得到他。

哎哟,酸死了。

助理Amanda最近恋爱了。昨天还是跟工作死磕的猛女,今天就成了娇羞的小女人。天天问我可不可以早回去。我问她早回去干吗,她说回去给男朋友做饭。我笑她贤惠,她理直气壮的说好不容易碰到这么一个,不抓紧怎么行。那林皓,我们好不容易才重逢,要怎样才能抓紧你?

 

“总监,楼下有人找喔。”

“谁啊?”

“她说她叫阿诗。”

 

老实说,我没想到还会再见阿诗,毕竟我们分的很仓促。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阿诗和我记忆里的她,变的很不一样。长发盘在了脑后,穿着过膝的风衣,配上短裙,双腿立在空气里,脚上是只有几根链子挂着的高跟鞋。本来圆圆的脸瘦出了尖下巴,乍一看成熟了很多,只有她笑起来的样子让觉得熟悉。

“他”,阿诗犹豫了一下:“是不是回来了?”

“是”,我问她:“你怎么知道?”

阿诗笑笑说:“昨天路过你家看到厨房亮着灯,就猜是他回来了。”她看我盯着她,又赶忙补了一句:“你不会做饭嘛,,肯定不会进厨房啦。”

我点点头,不置可否。

“对了”,阿诗伸出手:“我要结婚了。”她纤细的无名指上挂了一枚钻戒,估计是钻太重,把她旁边的手指都划出了口子。

我握住她的手,冰凉刺骨:“你要结婚?”

“嗯”。她点点头,把手抽了回去。

“为什么?”

可能我问的直接了,她低着头看着戒指说:“我也不年轻了,好不容易有人愿意娶,就赶紧嫁咯。”

“那你们在哪里摆酒,我去给你贺喜。”

她摇摇头,说:“不必了,其实我今天是来跟你道别的。”

“道别?”

“我要去北京了”,她说:“我不是早就跟你说我想去北京嘛,刚好他是北京人,我们打算一块儿回去。”

“那你,还会回来吗?”

“不知道,可能会,可能不会。”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这样的消息来的太突然,毫无预兆。

“其实,我之所以猜他回来了,是因为那天在街上看到了你。本来想跟你打招呼的,问问你过的好不好,顺便告诉你我遇到了他。可还没走进,就看你突然笑了出来,而且笑的很开心。我想,能让你笑的那么开心的人只有他吧。”

“你……”

“你还是这样”,她笑的很甜:“碰到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事情就一脸呆样,跟谁欺负了你似的。”

我看着她,还没开口,又被她打断了话。

“行了,我走了,你要和他好好的,别再分开了。”

阿诗和上一次一样,走的匆忙,只留了个背影给我。

香港已是深秋,海水带走了岛上的热气,她的腿在凉风中交叠着离我越来越远。我突然想起,她很怕冷的。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林皓还没回来。我脱了鞋,瘫坐在沙发上,茶几上还有他没吃完的冰淇淋。冰淇淋已经化成了水,喝起来只有糖精味。时钟在房里滴滴答答的走,我心里默默跟着数,一秒,两秒,三秒,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也许所有的分开都不足为奇,可我还是不适应。从前他不在的时候,等待于我没有意义,因为我连他会不会回来都不知道;现在他回来了,我又变的很贪心,希望他时时刻刻待在我可以找到的地方。每天擦肩而过的人那么多,总有一个你怎么都不愿放手。

 

“嫌天不冷是吗,怎么睡在沙发上了?”

“你回来了?”

他推我,说:“嗯。进屋睡去,别感冒了。”

我拉着他的手,放在我心口上:“答应我,别再走了,好吗?”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林皓,别再离开我。我会让你幸福,我们以后会有自己的大房子,会有你喜欢的大书柜,我会努力学做菜,让你不舍得离开我。”

“你到底怎么了,突然说这个。”

“你别管,答应我。”我耍赖似的抓着他的手使劲摇。

“傻不傻,都决定来找你了,怎么还会走。”他笑的用北京话说蔫坏蔫坏的。

“这可是你说的。”

“我说的。”

“好,只要你不再离开我,我什么事都答应你。”

“真的?”

“真的!”

“那成儿,我跟你说个事,我过两天要回北京一趟。”

“…………”

“哎呀,救命啊,有人耍流氓了。”

 

 

北京:

我回来了。

迎接我的除了铺天盖地的儿化音,还有刺骨的寒风。这才过去多久,天儿就这么冷了。

下了飞机给母亲打电话,她听到我回来的消息差点哭出来。

我赶忙说我这不是回来了吗,结果她哽着嗓子说你们真的玩完了啊。

我笑说回她,这都哪跟哪啊。

跟老太太解释这回是回来协调工作的问题,结果她又不乐意了,嚷嚷着离开家的儿子跟泼出去的水一样,没良心。还斩钉截铁的说等我回来不会给我开门的。

弄的我哭笑不得。

 

回家的的士上我收到了他的短信,拍了一堆菜谱,说等我回去。

我想了想,给他出了个主意。快到家的时候才收到他发的“好”。

 

我想,老太太会很高兴有人跟她学做菜的。

 

 

我叫林皓,北京人;他叫陈均平,香港人;这是我们跨越两座城市的爱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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